深圳為超大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發揮示范效應
《經濟參考報》11月30日刊發題為《三個國家“示范區”建設初顯亮點》的報道。文章稱,《經濟參考報》記者調研了解到,根據國家部署,太原、桂林、深圳等三個城市的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建設正在穩步推進,并在相關重點領域和項目上初步顯現亮點。
今年上半年,國務院分別批復同意山西太原、廣西桂林、廣東深圳建設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批復對三個城市的可持續發展提出了不同的定位和要求,深圳、桂林、太原分別以創新引領超大型城市可持續發展、景觀資源可持續利用、資源型城市轉型升級為主題,建設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
科技部有關負責人表示,三個城市作為首批示范區,既體現了我國東中西不同地域布局的代表性,也體現了可持續發展不同階段和面臨的不同類型問題的代表性。他說,“國務院要求三個城市統籌各類創新資源,深化體制機制改革,探索適用技術路線和系統解決方案,形成可操作、可復制、可推廣的有效模式,為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提供實踐經驗。”
記者在采訪中注意到,深圳市以創新引領超大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為主題,重點針對資源環境承載力和社會治理支撐力相對不足等問題,集成應用污水處理、廢棄物綜合利用、生態修復、人工智能等技術,實施資源高效利用、生態環境治理、健康深圳建設和社會治理現代化等工程,為超大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發揮示范效應。
深圳市力爭到2020年建成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到2025年成為可持續發展國際先進城市,到2030年成為可持續發展的全球創新城市。
有關城市的政府人士告訴記者,為使示范區建設高效推進,希望國家可持續發展實驗區部際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在重大項目安排、政策先行先試等方面傾斜支持3個城市建設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建設。
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咨詢委員會專家甘師俊說,“已關注到3個城市示范區建設規劃,希望能更多更好地把經濟發展和社會發展相結合相協調,能讓區域內的教育、文化、人文素質等方面有實質性提升。”
編輯:楊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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