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歷史文物何以大規模消失
2014年,國家文物局對100個古城不可移動文物的消失情況進行普查。對于地方自查上報的數字,國家文物局選擇10個縣區,用衛星和其他手段進行復核,發現出入很大。如果以這10個縣區的文物消失速率折算到全國,大約一年全國就有1.5萬處不可移動文物消失。
在領導意識、數字水分的背后,是監督管理體制不暢導致文物執法難以擺脫權大于法、文物保護頻陷被動的嚴峻現實。
有關專家認為,隨著中央將文物保護工作提到新的高度,建立健全文物執法垂直管理和大區督查體系的時機已經成熟,這項工作甚至比資金投入和違法個案處理更為緊迫和重要。
法人違法日益突出
2014年上半年,國家文物局接報在文物保護單位周邊違法建設等案件81起、破壞文物本體案件3起,其中絕大多數為法人違法案件。
法人違法案件是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在法人意志支配下,以法人名義組織實施的。相對于個體犯罪來說,法人違法尤其是政府法人違法的破壞性更強。在行政指令和商業利益的左右下,文物往往會遭到毀滅性的破壞,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這樣的例子屢見不鮮。僅2014年,南京市違規“復建”太平門事件、廣東梅州大規模拆除傳統民居圍龍屋事件、四川平武報恩寺建控地帶違建案、北京天寧寺違法建設事件、青島德軍要塞被拆毀事件、洛陽市違法開發洛陽宋金老城東南隅歷史街區等,都引發了輿論持續關注。
一些官員對破壞文物現象持漠視和縱容態度,甚至直接干涉、阻撓文物執法。2013年,太原市文物保護單位“晉綏鐵路銀行舊址”在沒有報批文物部門的情況下,由個人私自修繕并變身為飯店。太原市文物局文物管理處的一位人士說,文物局曾下發停工通知,但主事者表示,他是和政府部門“共同修繕”的。
南京市文物局原局長楊新華告訴記者,2007年南京市級文保單位張治中故居被開發商拆毀,時任南京市文物局副局長的他立即報警,雖然公安等部門十分重視,但最后的結局卻是上級領導發話叫他和文物部門“不要再管這件事了”。
不少敢于向上級反映當地文物破壞案件的基層文保干部,甚至遭到打壓。去年轟動全國的四川平武報恩寺建控地帶違法建設案,在工程論證時就遭到當地文保干部的反對。在阻止未果的情況下,當地文保干部集體向國家文物局局長寫了舉報信,這才引起重視。違法事實敗露后,反映情況的文保干部有的被調離崗位,有的被停職。
“最終案件辦得很漂亮。”國家文物局一位參與辦案的干部說,“但是,那些被當地處理的文保干部,可能這輩子在當地就抬不起頭了。”
文物執法被弱化和邊緣化
《文物保護法》規定,文物執法主體應是各級文物行政管理部門。可是,執法無權、隊伍薄弱、地位羸弱的現狀,讓基層文物執法難以到位。
云南巍山縣拱辰樓大火備受輿論關注,當地文物執法主體本應為巍山縣文體局,但該局并無文物科室,實際負責文物管理執法的,是文體局下屬的事業單位,并不具備執法資格的縣文物管理所。一位文保人士如此評論,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巍山的文物管理體制尚且如此,文物點相對比較少地區就可想而知了。
中國人民大學政府管理與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唐鈞調查發現,全國31個省、自治區和直轄市中,僅北京、浙江和新疆三地設有專門的省級文物行政執法機構。北京市的文物保護機構力量最強,編制18人,浙江省的文物監察總隊編制8人。
國家文物局督察司督察處處長鄧超介紹,在局省級文物部門中,專門設有文物執法處室的僅有16個省份;地市以及縣一級,多已實施“大文化”政府職能部門合并改革,在文化、新聞、廣電行政執法得以大幅度加強的情況下,文物執法反而有被弱化和邊緣化的趨勢。
山西省文物局執法督察處負責人表示,山西的11個地級市中,負責文物執法督察的,有的是事業編制,有的是機關的一個處室,市文物局大多數是內設一個安全科負責執法督察,人員編制嚴重不足,僅能對國保、省保、市保每月巡查一次,對大量一般文物根本無力照看。
編輯:dai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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