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規劃之父"為何不敵"規劃之神"
近日,廣州南沙區首次提出,將在蕉門河中心區建設一座65萬平方米的鳳凰湖。至此,廣州進入“每區至少一個人工湖”的節奏。據統計,廣州規劃13個人工湖,4個未開工,每區至少規劃有一個人工湖。
廣州的“造湖之風”為什么越刮越盛呢?造的這些湖到底在多大程度上與水利有關呢?客觀而言,部分人工湖在景觀提升方面確實有作用,但是在實際的水利功能方面則與規劃愿景存在落差。
專家學者對此頗為激憤,但無奈其中牽扯利益太大,雖然常有爭議但最后都不了了之。利益之一是,造湖有利于相應地段的土地增值。增城掛綠湖、花都湖、智慧東湖、黃埔龍頭湖、番禺湖均有此類作用,至于白云湖也是一個“造湖經濟”的典型案例。白云湖地區合計490萬平方米的土地出讓收益被許給廣州水投集團,來償還其在治水時背上的巨額債務,不過,后來該地塊的出讓并不順利。
廣州是否需要造這么多人工湖?在我看來,廣州在水利方面最急切的問題不是造人工湖,而是治水。兩者的共同點都是要花費巨額資金,眾所周知的是,廣州市政府在賬面上早已債臺高筑。面對這種情況,正常的邏輯其實是簡單明晰的:錢要省著花,必須要花的錢一定用在刀刃上,并且要看到明顯的效果。
正如我們所知,多數人工湖不過是起著錦上添花的作用,這筆錢很明顯是可以省下來的,為什么政府不愿意省?因為思維慣性在推動:圈一塊地,挖成人工湖,賣附近的土地,在土地市場和房價上漲的趨勢下,成本和收益之間有一個差價,政府自然樂此不疲。但是,在如今的經濟形勢下,這一招已經失靈了。因此,廣州有必要明確提出削減人工湖的數量。治水當然是要繼續投入,但是投入產出比要有科學的計算,治水效果達不到既定的指標則要追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只有這樣,廣州納稅人的錢才不會打水漂。
利益之二則是,官員揮動規劃之手帶來的某些不可告人的油水與政績,在這方面,廣州其實有相當慘痛的教訓。近日,廣州某主要領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調查、免職。一知名城市規劃師在微博上批評“出事官員”不懂常識,規劃“瘋狂又狂妄”,山頂挖湖,山地修建百米大道。新加坡“規劃之父”劉太格也曾在廣州中新知識城的規劃過程中遭遇挫折,他甚至一度失望地對旁人說:不要再叫我“規劃之父”了,我在廣州遇到了“規劃之神”。這個“規劃之神”毫無疑問就是掌握權力的主要領導。
廣州在城市規劃方面如何管住那只“閑不住的手”?這是最為迫切需要給出答案的問題。廣州市城市規劃委員會原本有常設委員會會議,專家們從專業角度考慮,否決了不少項目,這些專家就慢慢被“淘汰”,被取消了委員資格。委員會里面增加了相當數量政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后果可想而知,專業意見不再被尊重,領導“拍腦袋”和“豪氣干云”的所謂決策常常高票通過。正如中大教授袁奇峰所言:“城市規劃委員會的作用,本來是為了降低行政自由裁量權。這樣一改,效果大打折扣。”
要突破這種困境有一個前提,政府要認識到問題所在,而且愿意回到正常的規劃程序上面來。如果權力為了私利和政績一意孤行,突破困境則無從談起。有了這個前提,突破困境可以分兩步走:首先是大幅度改組城市規劃委員會,削減官員數量,增加專家學者數量,而且專家學者的數量至少要超過2/3,因為這本來就是很專業的事情。其次,規劃出臺的過程應該加大透明度,哪些人投了反對票,哪些人投了贊成票,具體理由如何,事關公共利益,完全可以在相關部門的官網掛出來供市民查閱。
所謂“把權力關進籠子里”,需要的是扎扎實實的步驟推進,而不是冠冕堂皇的自我批評。
編輯:dai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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