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接合部緣何違建多
筆者近日在鄂西北地區調查發現,隨著城市的擴容和農村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鄉接合部逐漸成為違法建設的“高發區”,雖然執法部門一直在竭力控違、拆違,但違法建設擴張勢頭仍未得到有效遏制。
違法建設表現在以下方面:
從建房選址看,哪里風水好、交通方便,就在哪里建;哪里要拆遷,哪里就出現違法占地;哪里項目要落地,違法建設現象就蔓延到哪里,形成“隔夜樓”、“索賠樓”。有的占道堵路,有的損壞一片田,使成片的農田支離破碎。
從建設過程看,有的未批先建,造成了違規建房。有的批少建多,占地貪多。有的建新不拆舊,“一戶多宅”等現象比較普遍。
從建房管理看,建房管理涉及多個部門,規劃、城建、國土部門看似都在問,實則沒人管。在行政審批上,大部分未執行“一書一證”制度,選址意見書和開工報告流于形式,有的甚至以罰代管,只要交點錢就一路放行,把違規變成了合法。
城鄉接合部違法建設“高發”的原因在于:
經濟利益驅動。在城鄉接合部違建往往違法成本低,回報可觀,既可出租增加收入,又可以在拆遷時得到補償。受利益驅動,往往產生跟風現象,你搭我也建。有的家庭住房寬敞,但看到別人違法搭建非但沒有被查處,還有可觀的出租收入,甚至在土地征用拆遷時還能得到一筆補償,遂以各種理由亂搭亂建。
日常監管不力。城鄉接合部以前建房按農村進行管理,以后會逐步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區范圍。從監管層面看,對城鄉接合部的農民建房,“城市管不到,農村管不了。”不少基層干部片面認為違法建筑能讓老百姓多賺點錢,能解決土地征用后大量的失地農民的生活出路,是為了讓老百姓受益、是“扶貧”,對違法建設現象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也有一些干部認為如果把違法建筑全部拆除,在老百姓中阻力大,容易給社會造成不穩定因素,因此,對違法建設行為推著不管、任其泛濫,有的擅自批條子、做人情,有的甚至參與違法建筑行為。
編輯:zhao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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