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發展新型城鎮化,組團上山經驗談
“我們一定要堅持從云南基本省情出發,按照‘建設山地城鎮、突出中小城鎮、實現組團發展、推進城鄉一體’的發展模式,探索走出一條云南特色新型城鎮化發展路子。”在近日召開的云南省城鎮化工作會議上,省委書記秦光榮的講話擲地有聲。而前不久發布的《云南省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年-2020年)》還明確了全省新型城鎮化的總體要求為:“守住紅線、統籌城鄉、城鎮上山、農民進城”。
其實,云南省城鎮化一直都走在“上山”的路上。
城:優化布局“組團上山”
“城鎮上山”一詞源于2011年。據介紹,云南山區、半山區占全省總面積的94%。2011年,云南省作出“保護壩區優質良田,上山尋求城鎮發展空間”的戰略決策,即“城鎮上山”。據此戰略,云南將通過調整規劃、政策激勵,引導工業項目上山,城鎮建設上山,城鎮化將停止“攤大餅”,以“組團模式”在山巒河谷間與自然共“生長”。
如何理解“組團模式”?云南省委副書記、省長李紀恒指出,要把城鎮群作為云南省城鎮化的主體形態,推動城鎮群內基礎設施、產業布局、市場體系、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城鄉建設、環境保護等一體化發展。要大力推進滇中城市群建設,以基礎設施網絡化建設為引導,科學調整區域內的城鎮布局、規模和結構,強化城鎮之間的經濟和市場聯系,努力打造成我國中西部地區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城市群。要搶抓國家擴大沿邊開放機遇,以邊境口岸城市為重點,加快形成沿邊開放城鎮帶。要大力支持和推動昆明建設區域性國際城市,合理布局省域中心城市和中小城市發展,積極推進建制市建設,重點支持一批縣城加快發展,抓好210個省級特色小鎮建設,推動基礎條件較好、發展潛力較大的縣城和建制鎮發展成為小城市,構建“層級合理、一極帶動、多點支撐、良性互動”的城鎮發展新格局。
人:不分“山上山下”
人是城鎮化的核心。云南省堅持把以人為本作為推進城鎮化建設的核心內容,加快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吸引農民有序遷入城鎮、平等享有各類保障、能夠充分就業或保有穩定收入來源等方面的制度體系,努力使城鎮化過程成為體現以人為本的過程。
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過程的實質是公共服務均等化,就是要實現農業轉移人口在城市“有活干、有學上、有社保、有住房”。云南省副省長丁紹祥要求,要加快產城融合步伐,促進特色產業、優勢項目向縣城和重點鎮集聚,特別要注重發展吸納勞動力多、就業帶動面大的產業,為農業轉移人口提供公平的就業環境和更多的就業崗位。要優化城鄉教育資源配置,著力落實好外來務工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就地入學升學的政策措施,確保到2020年年末隨遷子女義務教育比例超過99%。努力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制度,加快推進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構建覆蓋城鄉的基本醫療衛生、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到2020年年末實現90%以上的城鎮常住人口基本養老、醫療保險覆蓋。加快完善城鎮住房保障體系,扎實推進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將農業轉移進城人口納入城鎮保障性住房建設計劃,從今年起,每年將1/3的可分配公共租賃住房用于解決農業轉移進城人口住房問題。
“上山”步伐快不得
積極、穩妥、扎實是云南省新型城鎮化發展推進工作的“六字箴言”。積極,就是要抓住國家推進新型城鎮化的重大機遇;穩妥,就是要遵循城鎮化發展規律、立足本地實際;扎實,就是要在發展理念上體現質量效益,在衡量標準上強調群眾認可,使新型城鎮化成為一個順勢而為、水到渠成的發展過程。
城鎮化受自然條件、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制約,發展速度各不相同。因此,云南省要求,各地要因地制宜、實事求是,制訂切實可行的城鎮化發展目標,不要把全省城鎮化發展預期目標作為硬任務、搞行政命令層層加碼,不能片面追求城鎮化率,盲目搞人為造城、大拆大建,脫離地方發展實際。
為了更好地尊重民意,避免層層攤派“農轉城”任務,云南省委、省政府決定,從今年起不再給各州市下達“農轉城”指標,目的就是寧可讓城鎮化進程慢一點,也不要摻雜水分、違背人民意愿的城鎮化。同時,云南省要求,各州市縣要以開展第二批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契機,認真梳理排查“農轉城”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切實抓好整改工作,務必把這件好事辦實、辦到群眾的心坎兒上,絕不允許再出現逼迫農民轉戶的“被落戶”、“被上樓”等問題。
編輯:zhao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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