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新型城鎮化規劃,去數字化去指標化
3月16日,《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下稱《規劃》)正式發布,成為今后一個時期指導全國城鎮化健康發展的宏觀性、戰略性、基礎性規劃。
國家發改委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副主任喬潤令在接受《中國建設報·中國住房》記者采訪時表示,《規劃》更多地體現了城鎮化提高質量、結構優化、體制創新的發展思路。“《規劃》低調出臺,輿論也并沒有大肆進行宣傳包裝,反映了新一屆政府的基本特征。而且,《規劃》不會成為第二個‘四萬億元計劃’,或者因此出現類似以往的大規模投資建設熱潮。”
新城新區受嚴控
《規劃》提出,新型城鎮化建設要提高城市可持續發展能力,加快轉變城市發展方式。而此前,國家發改委主任徐紹史也表示,我國一些地區在城鎮化進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重物輕人”、“見物不見人”的現象,由此產生一系列問題。因此,不能把城鎮化簡單等同于城市建設,而是要圍繞“人的城鎮化”這一核心,實現產業結構、就業方式、人居環境、社會保障等一系列由“鄉”到“城”的轉變。
喬潤令對此解讀稱,“城市可持續發展能力”首次寫入規劃,比以往各類文件中的描述更為準確和突出,也是對以往城鎮化進程中出現的一些問題給予的定性和總結。他認為,以往城市發展主要是以城市建設為中心的城鎮化。“未來,特別是以土地財政為導向的新區新城建設,必須有針對性地作出改變。”
因此,《規劃》明確指出,將“嚴格新城新區設立條件,防止城市邊界無序蔓延”,新城新區必須以人口密度、產出強度和資源環境承載力為基準,與行政區劃協調,科學合理編制規劃,嚴格控制建設用地規模,控制建設標準過度超前。
“城市建設資金過分依賴于土地財政的結構也必須發生變化,這同樣是新城新區不斷涌現背后的一個重要原因。”喬潤令表示,“《規劃》關于城市可持續發展能力的要求,實際上也是對創新城市投融資體制的要求,未來需要更多地依靠市場化資金,解決城市建設的資金來源問題。這就要求城市建設由政府主導‘包打天下’,向政府規劃、市場配置資源的方向轉變。”
編輯:zhao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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