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大城市病如何防治
我國的大城市長期受到人口規模快速膨脹、住房緊張房價高漲、交通擁堵和環境污染日益加重、就醫難、上學難等“大城市病”的困擾。“大城市病”成因復雜,主要是:優質資源過度集中于大城市,從而導致各種生產、生活要素過快、過多地向大城市單向集聚;城市功能定位存在偏差,更多地偏重于經濟功能,而忽視生活和生態等功能;城市空間結構和功能區設計不合理,我國的大城市多為單中心空間結構,城市建設用地由城市中心向外圍無節制圈層擴展,加之居民工作生活必需要素配置不合理,導致整個城市運行成本和居民工作生活成本大幅增加;公共設施建設滯后,與經濟的快速發展和人口的快速增加不匹配;城市規劃缺乏系統考量和前瞻性,且常因主要領導人的更換而隨意更改,導致城市建設無序。防治我國的“大城市病”須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確立統籌區域發展觀念,引導各種資源在不同等級城鎮和城鄉之間均衡分布
大城市往往是區域政治、經濟、文化中心,大城市政府可以利用行政管理權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力量,優先將各種優質資源集中于政府機關駐地,次后才會考慮到對區域內其它中小城鎮的資源配置,這就必然造成了區域內不同等級城鎮、城鎮和鄉村發展機會、發展基礎的不平等和發展水平的不均衡。與中小城鎮和鄉村相比,大城市就意味著更好的基礎設施條件、更好的公共服務、更大的市場需求、更多的投資機會和就業機會、更高的收入水平和更好的生活條件,以一種不可抗拒的力量吸引資金、技術、人才等要素優先選擇向大城市快速集聚,在各種要素快速向大城市集聚的過程中,如果相應的配套建設跟不上,就難免會產生“大城市病”。因此,防治“大城市病”,大城市政府就必須確立統籌區域發展的觀念,積極創造條件,引導產業、資金、技術、交通、水電、教育、醫療衛生、人口等要素向中小城鎮疏散,使各種資源在不同等級城鎮和城鄉之間均衡分布,惟有如此,才能有效緩解目前各種要素過于向大城市單向快速集聚所帶來的巨大壓力。
二、以系統的長遠的眼光做好城市建設規劃,確保城市功能協調
由于經濟增長情況在很長的時間里被作為干部政績考核中的重要指標,這就使大城市政府的各級領導干部具有一種追求GDP的強烈沖動,他們往往把主要精力、人力、財力、物力用于經濟發展,把上項目、搞產業放在優于一切的地位,同時又缺乏對城市功能布局的統盤考慮,城市基礎設施配套建設,教育、醫療衛生、住房、環境治理等民生領域的建設則常常被忽視。誠然,經濟發展是城市各項事業發展的基礎,但當一個城市的功能被簡單片面的理解為經濟功能時,其賴以長期存在的基礎就會逐漸喪失,城市的正常運行機制就會遭到破壞而難以為繼。城市有特色才有競爭力,城市的各種功能也并非越大越全就越好,但無論任何城市,經濟、政治、文化、生活、生態等基本功能都是不可缺少的。如果一個城市只注重經濟建設而忽視其它方面的建設就會成為一個畸形的城市。城市是一個由生產、商貿、交通能源運輸和通訊、金融保險等服務、科技研發、文教衛生、居住生活、休閑娛樂、生態循環、管理等多種功能緊密聯系、互相作用的巨系統,是一個由上述各種要素、功能構成的復雜“生命體有機體”。這些要素和功能在城市的成長發育和正常運行中是不可或缺的,不同的要素和功能對應著不同的城市空間,不可互相替代,如果由于某種或某些空間的無節制地過度擴展而導致其他空間(特別是生活空間、生態空間)被嚴重擠壓或缺失,就會造成城市生命空間形態的扭曲變形,影響整個城市的協調健康持續發展。治理“大城市病”就應對上述問題有一個清晰的認識,在制定城市發展規劃時統盤考慮,對城市的各種功能區進行科學布局、有機組合。每個城市都要根據自己的區位特點、自然地理條件、資源狀況、人口規模、經濟發展水平、技術優勢、主導產業等,科學確定自己的近、中、長期發展目標,并作好發展規劃,對城市的商業貿易區、工業加工園區、科技園區、金融保險服務區、教育區、住宅區、生態保護區等功能區進行合理布局,優化資源配置。尤其是要劃定城市的紫線、綠線、藍線和黃線,并嚴格執行。要維護規劃的嚴肅性和權威性,避免因城市主要領導人的更替而對城市規劃頻繁調整,發揮好規劃對城市空間布局的制約、引導和調控作用,確保城市建設遵循客觀規律健康有序進行。
三、優化空間結構,使大城市由單中心空間結構向多中心空間結構演化
第一,優化大城市城區空間布局,形成多中心空間結構,提高大城市自身的承載力。我國的許多大城市形成歷史較久,在其成長的過程中由于對城市不同功能區的布局缺乏科學的系統的思考和長遠規劃,隨著城市規模的擴張,居民工作生活成本和整個城市運營成本大幅提高,城市不堪重負,這也是許多學者和政府部門的決策者主張抑制大城市規模進一步擴張的主要原因。大城市承載力下降的這一狀況在短時間內難以根本扭轉,但如果我們按照新的思路進行城市建設,這一狀況可以逐步得到緩解并最終得到徹底改變。這個新思路就是:要努力使城市形成多中心空間結構。在大城市今后的老城區改造和新城區建設中,要依據“職住平衡、居民工作生活必需要素均衡分布、生態平衡”的原則,在城市的不同片區(可以跨不同城區),注意經濟活動區、住宅區、購物休閑娛樂區、醫院、學校、生態保護區等的合理布局和有機組合,使該片區成為一個能夠滿足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的功能完善的相對獨立的單元,從而使整個城市形成多中心空間結構,這樣就可以大大降低居民的通勤、工作、生活成本和整個城市的運營成本。這一思路或原則適應于所有不同等級的城鎮,因為在適宜的條件下某些中小城市或小城鎮都有可能成長為大城市,如果在其發展中不是按照這樣的思路進行規劃建設,就難免重走老路。
第二,要充分發揮現有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強大的輻射功能,帶動周邊次中心城市、衛星城鎮的發展,推進城市群建設。城市的發展表現為一個“聚集效應”與“擴散效應”辯證統一的過程,在今后的城鎮化進程中,大城市憑借其雄厚的產業、資金、技術、人才優勢、完善的基礎設施和便捷的公共服務將會繼續吸引更多的要素向城區聚集,但與此同時,其“擴散效應”也將得到進一步加強,向周邊地區釋放出巨大的能量,從而拉動整個區域經濟、政治、文化的全面提升,這正是城市群得以形成的內在機制。從各國走過的城鎮化道路看,以中心城市帶動周邊次中心城市、小城鎮協調發展,成長為各方面綜合實力和功能都很強大的城市群是普遍趨勢。針對目前我國城市群發展中的問題,重點是要加強城市政府之間和非政府組織之間的交流與合作,消除行政管理、市場壁壘等障礙,構建有利于區域經濟整合的體制和運行、協調機制,發展各城市間的產業配套關系,建立科學合理的產業分工體系。中等城市已經集聚了較強的商氣和人氣,地價比大城市低得多,新城區建設成本較低,發展潛力大,要以擴容為重點積極促進中等城市的發展,為特大城市設置保護帶,并培育其逐步成長為大城市。小城市和小城鎮應確立依托大城市加快自身發展的戰略。要注意對大城市輻射的承接,避免在專業分工上與大城市的雷同,走特色發展之路,與大城市形成優勢互補的良性互動關系。針對小城鎮建設中缺乏科學規劃,遍地開花,過于粗放,功能不強的問題,實踐中一定要堅持注重實效、擇優發展的原則。應把縣域中基礎條件好、發展潛力大的中心鎮作為發展重點,并通過相鄰建制鎮的組團發展,增強其集聚輻射功能。這種在大城市主導和拉動下形成的不同等級城鎮協調發展的多中心空間結構,有利于各種要素在更廣大地域范圍內的優化配置,將大大增強整個區域的活力和競爭力。
編輯:dai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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