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盤超建占公共資源 以罰代拆意義何在(圖)
2013-10-15 08:19:45 來源: 海南日報 瀏覽次數:
對此,也有業內人士表示,對于已經出售的超建面積若進行強行拆除和沒收,不僅會造成社會財富的巨大浪費,加大城市發展成本和行政管理難度,購房者可能將蒙受更大損失,甚至會引起矛盾沖突。“以罰代拆”只是權宜之計,真正的關鍵在于加強監管,從源頭上杜絕超建,遏制超建面積流入市場。
防控:加強巡查 鼓勵舉報
“超建處置難,難在‘生米煮成熟飯’。”省政協委員、求實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孫薇認為,
孫薇說,根除超建,不僅需要通過拆除、罰款等手段打擊,更需要相關部門聯合起來,把整治關口前移,強化事前預防與控制,令有意超建者望而卻步。超建“長”起來的過程,涉及很多監管環節,只有每一個環節都把住,才能把超建消滅在萌芽狀態,跳出“先違建后治理”、“先上車后補票”的路子。
孫薇建議建立巡查機制。規劃、城管、街道辦事處、村委會可以對轄區內建筑進行巡查,建立每日巡查報告制度,一旦發現超建等違建行為,可以第一時間通報相關部門。”同時,政府也可以鼓勵市民當監督者,對舉報超建等違法建筑的公民進行獎勵。此外,各相關部門應形成執法合力,加強聯動機制。對于監管不力、處置不妥的單位、個人,予以責任追究。
處置:發現超建 強制沒收
“開發商超建行為的根本目的就是牟利。”廖暉直言,通過行政手段令其無利可圖,開發商便不會再以身試法。
“我們可以參考外地做法,一發現違建面積超過標準即可暫停項目預售,并進行強制沒收。”廖暉強調,這需要職能部門能夠各司其職,主動作為,加強配合,不再有“多頭管理等于沒人管理”的心態。
另外,廖暉認為,要堅決禁止在違建處罰中采用先罰款后補辦合法手續的做法。這種方式不但容易滋生腐敗,同時也會鼓勵超建。
“我們執法和對違法行為的處罰要統一和明確。”廖暉強調,針對那些抽逃資金涉及到違反刑律的黑心開發商,要堅決依法打擊,讓他們不但賺不到錢還要坐牢。只有這樣,才能讓我們的業主和城市不再承受超建之殤。
■本地探索
沒收超建 建文化館
海口市南沙路萬瑞廣場三樓,龍華區文化館于10月1日正式開放。
龍華區文化館是目前海口唯一的一個區級文化館,所有項目免費向市民開放。這嶄新、寬敞的文化館,令許多來訪者贊不絕口。而很少人知道,這里曾是超建案。
據了解,萬瑞廣場2012年初報建是二層臨時建筑,后建至三層封頂,超建一層。后龍華區城管作出罰款13萬多元的處罰,并準備組織強制拆除。同年7月初,海口開展網絡問政,該案成為海口市網絡問政督辦的第一案。最終,海口市有關部門作出對萬瑞廣場第三層違建作沒收處理,用作公益事業。
編輯:l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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