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困難 綠色建筑補貼謹慎開局
“山東32個綠色建筑補貼示范項目獲 1 .06億元省級資金補貼。”7月 24日,從山東省財政廳傳出的消息引起了業內人士關注。另有消息人士透露:目前,山東省財政廳已下發第一批綠色建筑獎勵資金 3000萬元。
早在地方補貼政策之前,2012年 4月財政部和住建部在聯合發布的《關于加快推動我國綠色建筑發展的實施意見》(財建[ 2012]167號,以下簡稱“167號文”)中就已明確了綠色建筑獎勵標準,但之后具體細則一直沒有下發,所以有人戲稱國家只是給做綠色建筑的人“畫餅”。
而據一位接近住建部建筑節能與科技司的業內人士分析,如何把住綠色建筑質量關是中央財政補貼至今沒有下發的主要原因。“167號文”規定的申報流程與“項目竣工驗收后,其中大型公共建筑投入使用 1年后”的硬性指標,都昭示中央財政補貼下發需要時間。
分節點補貼
據記者了解,“167號文”中規定的財政補貼標準為:“2012年獎勵標準為:二星級綠色建筑 45元/平方米(建筑面積,下同),三星級綠色建筑 80元 /平方米”。
住建部科技發展促進中心綠色建筑發展處副處長宋凌在接受中國房地產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住建部目前還沒有組織學習相關的補貼細則,細則應還在制訂中,“我也很想知道補貼到底什么時候能下來”。
雖然中央財政的補貼還未落地,但地方政府已有實質行動。
中國房地產報獲悉,早在今年 4月份,山東省財政廳會同住建廳就已研究制定了綠色建筑發展財政獎勵政策,具體獎勵標準是一星級 15元 /平方米、二星級30元 /平方米、三星級 50元 /平方米,并根據技術進步、成本變化等因素調整年度獎勵標準。
但上述獎勵資金并不是一次性給予。根據已定的獎勵政策,項目獲得“綠色建筑設計標識”后,可獲得相應星級 30%的獎勵資金;項目竣工驗收后,經現場核查實際建設與設計一致的,可再獲得相應星級 30%的獎勵資金;項目獲得“綠色建筑運營標識”后,獲得剩余 40%的獎勵資金。
綠色建筑標識目前分為設計標識和運營標識。設計標識一般是施工審查結束后即向國家提出申請;運營標識一般是建筑物竣工以后投入運行 1年,通過 1年四季不同氣候特征得出的能效數值,然后申請得到運營標識。
一位在開發企業做產品研發的專業人士告訴記者,山東省獎勵政策中所提及的評價標識就是運行標識,一般要在項目投入運營 1年后才能參評。“要是運行 1年不達標或者是不參評的話,只能拿到相應星級補貼的 60%,申請補貼的程序還是比較嚴格的。”
另據了解,山東此次的補貼并不是針對目前取得標識的所有項目。據山東省財政廳經濟建設處相關負責人介紹,截至 2012年年底,山東共有綠色建筑標識項目 44個。而本次財政補貼是以“綠色建筑示范項目”名義進行,申報標準為 5000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單體面積,或 5萬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區,現在已有 32個綠色建筑項目獲得獎勵,其中包括 1個三星級、28個二星級及 3個一星級項目。
根據“ 167號文”要求建立的高星級綠色建筑獎勵審核、備案及公示制度,山東省財政廳會同省住建廳研究制訂綠色建筑發展財政獎勵政策時也表示,“在省級出臺綠色建筑財政獎勵政策的同時,省財政、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將積極向國家申報中央財政,形成政策合力”。
編輯:l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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