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城市規劃亂象之殤
城市規劃之亂的幕后推手
不科學、不合理的城市規劃造成了社會資源的巨大浪費。究竟是什么原因導致了這些規劃的出籠?又是誰作為幕后推手導致了規劃浪費現象頻頻發生?有關專家對此概括為:長官意志導致的“政績規劃”、利益驅動導致的“商人規劃”、盲目崇洋導致的“過度規劃”和缺乏法制意識導致的“隨意規劃”。這些毫無科學發展觀意識的“規劃”,是直接導致規劃之亂的幕后推手。
記者發現,時下,在一些城市,不具備相關專業素養的市長儼然變成了“首席規劃師”。有關專家指出,權力凌駕于科學之上,地方決策者的長官意志過強,導致城市發展觀出現偏差,形成所謂的“政績規劃”,是當前規劃浪費的關鍵原因。
有關專家認為,城市規劃容易出政績,政績驅動型的規劃又難免不科學,由此造成的浪費比建設中的浪費要大得多。一些地方決策者也想把城市經營好,但其發展觀、政績觀出現偏差,對城市的性質、功能定位、發展目標等存在認識誤區,貪大求洋,而對城市的品質、品位以及市民的舒適度缺乏應有考慮。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在一些城市,城市規劃猶如某些領導手里的橡皮泥,想怎么捏就怎么捏。一些地方政府領導為了追求政績,盲目擴大城市規模,急功近利,造就了諸多勞民傷財的“政績工程”“形象工程”“短命工程”,甚至出現邊規劃、邊設計、邊施工的“三邊工程”。對此,東南大學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總規劃師段進教授深感痛心:“這樣單純為了政績而出臺的規劃怎么可能會符合科學發展觀呢?而且,把每個城市都弄得千篇一律,缺乏個性,難以做到因地制宜,必會造成了巨大浪費!”
某些地方政府以及相關部門為一時的GDP千方百計地迎合開發商,甚至出于私人利益考慮與開發商沆瀣一氣,導致招商引資和城市開發缺乏統一規劃。國家一級注冊建筑師徐祖麒就曾指出:“一些地方哪塊地可以拿出來開發是由開發商說了算,一些地方的工業用地和居住用地混在一起,有的高污染企業甚至就建在兩個別墅區之間,把城市面貌搞得亂七八糟,城市功能也紊亂不堪,如此怎能保證規劃的科學性?”
據記者了解,當前國內不少城市幾乎成了外國建筑師的“實驗場”,由他們主導的一些標志性建筑至今仍存在爭議。國內規劃領域有個奇怪現象,一些地方凡是有重大規劃動不動就要舉行國際性的招標會,這本身沒有什么問題,但是有的地方僅僅是把“有外國人參加”當成基本要求。為此還曾鬧出笑話:一家外國規劃設計公司受邀參加一個規劃評審會,會上發現該公司派出的一名參會人員竟然對規劃一問三不知。原來他是這家外國公司從大學“租用”的留學生,單純出來撐場面的。
有專家指出,國外建筑師不熟悉國內各地的具體情況,大都為迎合地方決策者的口味而做一些不切實際的規劃設計。比如景觀設計,我們崇尚的是尊重自然,而外國公司可能會花很多錢玩噱頭,搞“過度設計”,大量使用昂貴的花崗巖、大理石,搞豪華噴泉、華麗燈具等,看起來是富麗堂皇,實際上鋪張浪費,而且還在一定程度上破壞了生態環境,變相造成浪費。
我國城市規劃正面臨的一大困境是難以保證城市規劃的科學性,特別是對政府作用和市場功能的模糊界定嚴重阻礙了城市發展。
一些地方決策者“把規劃當政績”的觀念還根深蒂固。每個領導都想有所建樹,首先想到的往往是在城市建設上尋求突破。幾乎每個領導上臺,都要有重大的城市發展結構調整,久而久之,就會造成浪費。換一任領導就變一次規劃,今天決定城市重心向南邊發展,明天又說要向北擴張,規劃一變,基礎設施建設投資方向就跟著變,帶來的浪費就不可避免。
事實上,國外很多城市的發展規劃數百年沒有大的改變,這一方面是因為當初的規劃設計科學,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即執行嚴格,保障了規劃的嚴肅性。比如美國的華盛頓,200多年都沒有大變動,一直按照城市的中軸線在發展,荷蘭阿姆斯特丹等城市也是這樣。這些城市給人的感覺很協調,古老與現代巧妙融合,層次分明。而國內不少地方,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如交通擁擠,就今天建高架橋,明天改地下隧道,重復建設,勞民傷財。
短視發展導致短命規劃
據記者了解,規劃期限至2020年的 《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04-2020年)》施行僅6年,就壽終正寢了。在北京市人口與產業發展規律及規劃對策問題研究專家研討會上,北京市規劃委員會主任黃艷透露,今年北京市將重新編制城市總體規劃。
事實上,頻繁修訂尚未到期的總體規劃的城市遠不止北京一個。前不久,長沙市政府宣布公示新修訂的《長沙市城市總體規劃(2003-2020年)》;去年,武漢市城市總體規劃修訂版也獲國務院原則同意……在很多城市,城市規劃修訂過頻、過于隨意的做法,早已成家常便飯。
這也就出現了一個非常奇特的現象,一方面,編制完成的城市總體規劃,總是被高度評價為有“戰略性”“前瞻性”;另一方面,卻總是執行了沒幾年后,各項指標就被突破,又開始重新修訂,而新修訂的規劃依然是既有“戰略性”,又不乏“前瞻性”……總體規劃的頻繁修訂,既有損規劃的嚴肅性,也不利于城市的有序發展。畢竟,這不是細節上的微調,而是發展思路上的大變動。
城市總體規劃事關城市經濟社會的綜合發展目標,決定城市在一定期限內的方向、路徑,當然應該具有一定的嚴肅性、前瞻性乃至穩定性。如果總是像“拉鏈馬路”一樣,動輒就挖開填上,修修補補,還算得上總體規劃嗎?明明是近20年的長期規劃,總是改來改去,這樣的規劃很難對城市的發展起到約束作用,更談不上城市經濟社會的有序運行了。
城市總體規劃為什么總是改來改去?一種可能是,當初編制規劃的時候,缺乏應有的“戰略性”和“前瞻性”,沒有真正站在歷史的制高點上考量未來城市的發展,結果剛剛幾年過去,這些關鍵性的指標就已經突破,這個時候,所謂的規劃實際上已經失去指導能力,只能重新修訂了。再一種可能則是,各地在踐行既定的總體規劃時,并沒有意識到規劃的嚴肅性,真正做到“規劃如山”,而年年月月的小突破,必然導致最后總體規劃完全失靈,淪為擺設,并最終推倒重來。原本剛性的總體規劃,一旦淪為領導意志的奴仆,只能被不斷突破,不堪再用。
此外,近年來甚囂塵上的“土地財政”,更使得城市總體規劃“計劃趕不上變化”。一些地方政府過度依賴土地出讓金以維持財政收入,其對于土地的需求已經到了一種畸形的地步,甚至出現強拆等種種亂象,其根源就在于對土地的需求。這些城市往往以人口增加尋求土地增量,并互為因果,結果只能是不斷地修訂規劃。
可見,短命規劃的背后,透露出來的是依然強勢的行政力量和領導意志,在這樣的力量和意志驅使之下,城市的發展難免忽左忽右,飄忽不定。看上去很多城市確實日新月異、一日千里,殊不知,這樣由拍腦袋決策推動的城市發展,由于其缺乏總體規劃的約束,很多時候往往需要支付極為昂貴的經濟社會成本。
編輯:dai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