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盤景觀成賣點 建議“綠化”寫進購房合同
2013-03-29 09:20:35 來源:青島財經日報 瀏覽次數:
記者走訪各大樓盤,新小區綠地率基本控制在30%左右,中高檔小區的綠地率在35%至40%之間,甚至有達到45%以上的小區。而一位業內資深人士透漏,目前雖然有綠化園林部門會針對即將交付的小區做綠化驗收,但是一些樹種,草皮等細節性的問題,并沒有強制性規定,所以這個環節就很容易被不負責任的開發商鉆空子。
此外,在具體景觀設計中,有業內人透露,雖然有不少開發商喜歡打出頗有市場的國際景觀品牌的名號。但是這些品牌往往只給出一個概念性方案,后續的細化方案及實際排布操作并不是這些大牌一跟到底的。因此,在景觀綠化方面,購房者不能僅僅看宣傳材料,一旦出現問題,權利很難得到保障。 本報記者 葛均艷
律師建議:
園林景觀成為提高樓盤品質的殺手锏,后期的養護成本卻讓園林景觀難以為繼。
第一、簽訂購房合同時需要仔細研究相應條款。業主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時候要尤為關注購房合同中關于綠地面積、綠化率等的條款或約定。如果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盡量把相應的條文進行細化。
第二、 有保留證據的意識。通要常開發商在購房合同簽訂過程中處于強勢地位,因此業主往往難以補充或修改相應的條款。
但是在開發商對樓盤品質的各種宣傳和承諾中,對涉及綠化和景觀的一些廣告、圖案、模型、文字、音像等,都可以作為對交付房屋條件的一種證據,對此類證據業主最好以各種形式進行保留,便于日后維權使用。
第三、可以通過法律訴訟途徑維權。有購房合同和充分的證據在手,業主有權要求開發商履行相應的義務,并可以訴諸法律。如小區綠化率未達標,開發商應屬違約。
此外,建議規劃、房管、園林等政府部門統籌明確應由哪一個職能部門對新建商品房的綠化和景觀進行管理和監督,并制定相關的條例規定,以便切實保障業主權益。
編輯:l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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