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鳳凰古城圍蔽收費不可取
如果你不想進景點,只想在鳳凰古城里慢悠悠的閑逛,那么,從今年4月10日開始,這種日子將一去不返。因為整個鳳凰古城將圍蔽收費,“大門票”148元整,不交這份錢,你就喪失了進城的資格。
其實景區圍蔽收費倒不是什么新聞,但凡“有想法”的景區管理者似乎都想這么干,廣東年初也有景區采取如此方式,最后在當地政府的協調下,將圍蔽范圍進一步縮小,保障了劃在原圍蔽區內的商戶利益。相比較而言,目前年游客量將近700萬人次的鳳凰古城,其圍蔽收費的利益之巨,可輕易算出,難怪當地政府也出來為之背書。
不管出臺此政策的鳳凰古城景區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如何說明辯解,很明顯,至少有三方的利益遭到了漠視和侵害,即古城原居民、古城商戶以及并不想花費進景點的游客。正如中國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劉思敏所言,圍蔽收費最大的好處是把每年到景區的人數直接變現,但未必是一種好的商業模式。首先,古城的文化生態可能會因為封閉式的門票管理而被破壞,這是最大的損失;第二,也會給當地居民造成生活上極大的不便;第三,活著的社區性景區很難簡單地由一個公司來經營,整個鳳凰古城內尚有大量的民居,幾乎每一個居民都是利益主體,如果大門票獲取的收益不能合理有效地進行分配,會激發居民和游客的矛盾,當然也會激發居民和政府的矛盾。
對于景區圍蔽收費的利弊問題,其實之前我曾多次和河北大學管理學院旅游系教授孔旭紅多次探討。她認為,景區圍蔽收費的沖動反映出的是現階段我國社會經濟發展“公共福利缺失”的本質。大多數旅游景區,尤其是遺產型景區具有公共產品或半公共產品的屬性,鳳凰古城正是此類景區,它不同于仿古主題公園,圍蔽收費顯然有違于其公共產品屬性,從這個角度來說是不合理的。
在鳳凰古城景區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對外發布的新聞稿中,我看到他們談及“獲取授權進行門票銷售和相關管理”的字樣,那么我現在確實很想知道,到底是誰授權了?收費之前有沒有舉行聽證會,征詢民意?相關利益主體有沒有參會表達自己的意見和訴求?現在公司和政府開開發布會就等同于走過必要的程序了?
近日已有專家指出,鳳凰古城賣“大門票”涉嫌亂收費。古城本身并非營利性產品,地方政府無權將其“觀光權”作為一種商品,強行出售。另外,設定新的景區及收費卻要得到省級部門的行政許可。《行政許可法》第十二條規定的設定行政許可之一為:有限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公共資源配置以及直接關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業的市場準入等,需要賦予特定權利的事項。但現狀卻是沒有行政許可權的鳳凰縣以新聞發布會形式公布了鳳凰古城的“收費令”——這顯然是一種政府錯位、越位,有悖于依法行政的要求,無異于亂收費。
歸根結底,景區圍蔽收費是一種非常簡單粗放的盈利模式,前十幾年經營管理頗為成功的鳳凰古城景區最終也短視到緊盯門票收費,這不能不說是一種遺憾和悲哀,它說明經營公司的創新性已大不如前,而地方政府的懶政之態也顯露無遺。作為湘西人,我不知道長眠在沱江之濱的沈從文,若在天有靈,見今日鳳凰會做何感想,而另一位尚健在的大畫家黃永玉先生又做何感想…… 向杰
大多數旅游景區,尤其是遺產型景區具有公共產品或半公共產品的屬性,鳳凰古城正是此類景區,它不同于仿古主題公園,圍蔽收費顯然有違于其公共產品屬性,從這個角度來說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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