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解析“新國五條”下的房地產市場
2013-03-22 08:32:26 作者:張際達 來源:中國建設報 瀏覽次數:
此外,許多研究表明,預期對住房市場上的開發商和潛在購房者有著重要的影響。通過及時發布權威的住房狀況和住房供求信息,增加市場透明度,可以有效改善市場參與者的行為,或者使市場參與者的行為更加理性。為了提高市場的透明度,就要有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平臺和渠道,而住房信息系統,以及之前建立的住房市場監測和預警系統,就是非常有效的工作平臺。這些平臺現在已經基本建立起來了,但信息系統的聯網或信息共享機制難以建立,我認為主要的阻力來自大家對這些信息可能被不正確、不理智、甚至不合法使用的擔憂。所以,針對涉及個人隱私的住房信息使用,應該抓緊研究制定相關的行政法規,通過規范信息使用來消除阻力。
解析⑤ 政策應當保持中性 發展租賃滿足需求
人們之所以對剛需是否會被誤傷的問題如此敏感,是因為在近階段的房地產市場調控中,人們的剛性購房需求一直在受到政策抑制。對此,劉洪玉認為,在如今難以有效區分改善型需求和投資型需求的情況下,政策應保持“中性”。而在將來則必須要對改善型需求采取支持政策。
劉洪玉表示,由于住房具有自住和投資的雙重屬性,所以很難有效區分改善型需求和投資型需求。因此,要達到抑制投資投機型需求的目的,出臺任何政策都很難做到十全十美。從目前的政策取向看,重點還是支持基本住房需求、首次購房需求,這是“住有所居”目標能否實現的關鍵。對于追求“居住條件更舒適”的改善型需求,政策取向保持中性甚至短期內不鼓勵,這是從當前住房市場供求現狀的事實出發的,但需要注意到我國新建商品住房預售制度導致的住房入住的政策時間差問題,應該降低對以普通商品住房為目標的改善性需求的影響。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中長期發展目標要求來看,將來肯定要對改善型需求采取支持性政策。
當然,如果將投資型購房定義為購買住房后用于出租,相關政策也應該保持中性,因為這種投資形成了租賃市場上的住房供給,有利于發展租賃市場。住房市場上真正需要打擊和遏制的,是投機型購房,即購房的目的既不是自住、也不是出租,而是長期閑置、等待升值后轉售牟利。這種投機型購房既推高了房價,又造成了寶貴住房資源的浪費,是應該重點打擊的對象。
解析⑥ 房價正向合理回歸 難以出現報復反彈
在近階段的房地產市場調控中,住房價格是否回歸合理價位的問題始終為社會所關注。劉洪玉認為,就目前市場表現來看,房價正向合理價位逐漸回歸,并且在近階段不會出現人們擔心的報復性反彈。
劉洪玉表示,住房合理價位,從居民家庭的角度看應該是有支付能力,從投資者的角度看是租金收益率不低于同期資本市場上的平均收益水平,從經濟學家的角度看是能夠得到經濟社會基本面因素的支撐。用這些標準來衡量一線城市住房價格,相信大家都能得出與溫家寶總理同樣的判斷。根據從上述角度的觀察和分析,2011年和2012年的住房價格,包括一線城市在內,正在向合理價位回歸。
人們之所以對目前市場形勢下房價是否能繼續向合理價位回歸產生疑問,主要是源于2012年第四季度以來出現的新情況,即受連續下調存款準備金率和貸款基準利率等貨幣政策調整的刺激,以及限購政策實施兩年多來不同區域、城市房地產市場供求關系變化的影響,一線城市和部分二線城市迅速從買方市場轉變為賣方市場,住房交易日趨活躍,住房價格有所反彈。甚至出現了房價上漲帶動地價上漲、地價上漲又推動房價上漲的類似2010年年初的市場態勢。
劉洪玉還表示,近期房價不會出現報復性反彈,繼續向合理價位回歸是其發展的大趨勢。主要依據是:第一,住房市場調控政策將保持其連續性,而且從“新國五條”來看,政策對市場的壓力還在增大;第二,宏觀經濟發展趨穩,投資、貨幣等宏觀政策保持中性和穩健,不會對房地產市場造成額外刺激;第三,當前住房價格的可支付性較差甚至很差,住房需求又主要來自本地居民的自住需求,使住房價格上漲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購房者的強預算約束;第四,在“新國五條”更嚴格的限購、限貸等政策影響下,投資投機型購房將受到更嚴格的約束和監管,其在核心城市的購房投機需求難以轉移到其他城市,使核心城市房價快速上漲的擴散影響范圍即房地產市場上的“波紋”效應縮小;第五,大量三四線城市存在住房過量供給和房價下行壓力。
編輯:l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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