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濕地保護條例》的里程碑式意義
(一)《北京市濕地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是實現市委、市政府對首都園林綠化事業新定位的重要基礎。近年來,市委、市政府完成了全市園林綠化資源的整合,形成了城鄉一體化的管理體制。林地、綠地、濕地是園林綠化管理的核心資源,而林地、綠地已經具備了較為完善的法規體系框架,《條例》使得濕地資源保護管理也納入了法制化的軌道,其頒布實施,為實現新時期園林綠化事業發展目標、實現園林綠化資源的整體保護、完善我市園林綠化法規體系,奠定了堅實的法制基礎。
(二)《條例》是新時期首都生態環境建設的重要支撐。濕地是地球三大生態系統之一,是唯一完整具備土地、水體、生物三個可持續發展核心要素的生態系統,在首都區域生態系統中扮演著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發揮著巨大的生態功能。《條例》以濕地保護的社會性、公益性為基礎,將生態優先作為指導思想和發展理念,統領全局,保護制度緊扣濕地整體性、聯通性和穩定性,管理措施充分體現濕地生態性、公益性、全民性,符合濕地保護事業發展規律。其貫徹實施,必將在維護首都生態安全和區域生態平衡、保護生物多樣性、建設生態文明中發揮重要的支撐作用。
(三)《條例》是新時期建設美麗首都的重要法制保障。十八大后,市委、市政府提出,要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注重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建設美麗首都,實現永續發展。穩定、平衡發揮生態功能的濕地系統,是城市重要的底色和名片,是美麗首都、宜居城市的重要組成部分,《條例》作為我市生態法規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從我市實際出發,提出了實行最嚴格的濕地保護管理制度,實現濕地零凈損失的目標。其適時出臺,將在美麗首都建設中發揮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
(四)《條例》是新時期保障首都園林綠化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條件。北京作為直轄市中率先出臺濕地保護地方性法規的城市,充分體現了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綠色、生態將成為首都發展的主旋律,和諧、宜居、可持續將成為城市發展的主基調。《條例》作為規范我市園林綠化管理的法規性文件,建立完整的濕地保護體系,合理的劃分了部門職責,大膽進行了體制創新,彰顯了地方特色。《條例》的出臺為我市各級園林綠化部門依法行政提供了必要前提,為新時期園林綠化的順利實施、規范運行、可持續提供了重要的法制環境。
編輯:zhao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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