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陷頻發 城市傷疤誰來撫平?
2010年,南昌贛江馬路塌陷,實為公路修建在河漫灘等松散層上所致;2010年6月4日,浙江衢州高速公路出現塌陷,與高速公路下面原來就存在的溶洞坍塌有關。
北京市地質調查研究院副總工程師呂金波認為,城市地陷既有自然原因,也有人為因素。雖然各地情況多有不同,但目前絕大多數發生在城市的地面塌陷都可以追溯到城市的前期規劃。“一直以來,城市規劃主要是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在主持制定。實際上,合理穩妥的城市規劃應該有地質部門的參與。不考慮地質背景做出來的規劃,對任何一座城市而言,都存在極大的隱患。”
以北京為例,京城所在地是由永定河和潮白河兩大洪積扇組成的,北京中心城市大部分位于永定河洪積扇。河流搬運泥沙的過程中,較粗的沙礫留在扇頂,隨著水流搬運能力向邊緣減弱,堆積物質逐漸變細,粉砂、黏土等便沉淀在扇尾部分。受沉積構造影響,洪積扇頂部承載力高,受力較好,如北京的西城區、石景山就處在永定河洪積扇扇頂,地基相對穩固。而東部地區,如朝陽、通州,由于處在扇尾,地下多為細沙堆積,土質較軟,對建筑物的承載力較差。
“在規劃建設時,就要充分考慮這些因素。例如,東部地區樓房不宜過高,一定要建高樓時,必須做好地下的地基建設,減少對地下環境的影響。”呂金波說。另外,北京雖處平原地帶,但其地下基巖(松散沉積物之下)構造如連綿山峰,有隆起,也有凹陷。目前以紫禁城為中心呈環狀放射的城市布局就沒有考慮到地下特殊的環境條件。城市快速發展,樓房激增,高度不減,備受干擾的地下地質環境系統在不堪重負時,勢必會有暴發的一天。
“地表有環境,地下也有環境。城市要發展,不能忽視地下。”呂金波強調:“包括淺層松散沉積物、深層基巖等,都有它們自己的規律。人類只有充分認識這些規律,順應自然,才能將人類活動對環境的影響降到最小。反之,忽略地質環境、違背自然規律,只能加重災害影響。”
勘測和施工處理到位是關鍵
施工不當包括前期勘測不到位、施工區不做截水措施、地下輸排水管道年久失修出現破裂、濕軟地基處理不當等,這些都是誘發地陷的因素。
除去城市規劃的因素,施工不當是誘發地陷的直接原因。呂金波告訴記者,一個建筑項目要正式開工,必須有前期勘測。目前,大部分勘測都只局限于一個點,而科學的建筑勘測應該由點到線、由線到面,確保一定范圍內的地質條件都滿足開工要求。
“上海在這方面做得不錯。”呂金波說:“上海地處長江三角洲沖積平原,基質多為細沙軟土,地質條件比北京差得多。面對承載力較差的地質條件,上海的高樓大廈卻毫不遜于其他城市,原因就是勘測及施工處理得好。上海的高樓地基要比普通地基厚得多,并且輻射范圍較大,盡可能地減少了樓高對地面的壓強,這對地下環境也是一種保護。”
施工不當的類型多種多樣,前期勘測不到位是一種,其他類型還包括施工區不做截水措施,大量抽排地下水;地下輸排水管道年久失修出現破裂,滲水反復侵蝕土層;馬路開挖后回填土施工不規范、填土沒有壓實;建筑材料使用不當導致路基不均勻沉降;濕軟地基處理不當;高地下水位路段的透水隔離層不過關;建筑工地基坑支護和地下建筑施工處理不當等。
2003年,葡萄牙里斯本一街道發生塌陷,原因是埋有下水道、光纜等基礎設施的溝槽里填滿松散料,而填充物隨時間推移被沖走沒有得到及時補充。路面下方最終形成一個空洞區,因無法承受路面車輛重量而發生塌陷。
多頭管理造成管理失控
多頭管理的后果就是所有部門都不管。因此,當務之急要理清各部門的權力和職責,使地下空間有人管、管到位、管得好。
工程質量不達標凸顯出城市建設監管的滯后與管理機制的不完善。專家表示,當前地下空間基本是“多頭管理”。
每個城市的地下都有水、電、氣、通訊等不同管網體系,這些管道網絡同城市地下空間一道,其建設與管理涉及多個相關機構,如國土資源、電力、建設、電信、城市規劃、公用、民防、抗震、公安消防、水電、綠化、環保、水利防洪、文物保護、國防等。參考的法律法規有《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管理規定》、《城市規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人民防空法》、《礦產資源法》、《環境保護法》和《建筑法》等。除此之外,還有一些地方根據自己的現實情況制定的地下空間開發利用條例。雖然條條框框很多,但并沒有一個統一協調的管理機構。多頭管理的后果就是所有部門都不管。因此,當務之急要理清各部門的權力和職責,使地下空間有人管、管到位、管得好。
有專家表示,當前城市重地上、輕地下,重建設、輕管理幾乎成為普遍現象。地面建設更容易獲得認可,而地下工程卻通??床灰姡O管也相對薄弱,唯有事故冒出地面,才會引起重視。更糟糕的是,有時雖然引起了重視,但事故問責機制卻不健全。許多地方在事故發生后,往往匆匆趕往現場,卻很少徹底調查事故原因,因而無法制定科學的解決方案。這樣既不能保護受害者利益,也無法徹底杜絕“地吞人”的慘劇。
編輯:lj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