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發展合作理性 推動城市規劃升級
我們必須認識到,市場的無限擴張可能導致自身崩潰,如1968年,美國學者G?哈丁(Garrett Hardin)在其著名的論文《公地的悲劇》中描述一處牧民可免費進入的公共牧場,牧民們為了追求個人利益,盡可能增加奶牛數量,結果導致該牧場草場退化,直至毀滅。市場的逐利性就決定了其無法對城市空間價值進行合理的分配,市場看重的是經濟附加值高的空間。對于看不到短期利益的空間,市場通常就繞道了,如現實中留下的大量的城中村等。
最后市場實施規劃缺乏嚴肅性,最常見的是對規劃開發強度的漠視,我就遇到原本規劃是低建設強度的生態城市,實施中很多地塊容積率生生被調到5或6甚至更高。這些由“市場理性”帶來的陷阱,最終轉一圈后又回到了政府的工作范疇,我國現階段還是把土地資源當做重要的生產資料,在此過程中過度使用資源,這給城市帶來了不可逆轉或超長期的發展陣痛。市場或是資本的“理性”與其說是逐利本質,倒不如說是乘虛而入,其實質是規劃管理的缺陷為市場不理性開了個大口子。
社會理性登臺,實現合作理性
當下,隨著國民意識的提升和執政理念的進步,單純依托政府和市場理性認識城市發展規律對中國來講也顯然已不合時宜了。中央將社會穩定、公正公平、利益共享等問題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隨著金融制度、土地制度、社保制度和戶籍制度的深入改革,“社會理性”已經深入人心。但是,純粹的社會理性有其自身的問題,社會理性必須以追求效率和效益為前提條件,否則是不可持續的。曾有人將中國發展步入快車道比喻成大熊貓騎自行車,自行車快行沒關系,一旦減速,熊貓就可能從車上跌下來。純粹的“社會理性”是不能實現公共利益的。在沒有效益和效率的尷尬下,帶來發展速度減緩或停滯將引發更多的社會問題,甚至是毀滅性的危機。
國家發展到現在,無論政治理性、市場理性還是社會理性,單方面去設計城鎮化,已經不能滿足多主體意志對未來發展的預期了。必須用一條合作性質的理性邏輯,來統籌政府的主導意識、市場的效益與效率以及社會對公共利益和公平的追求,通過“合作理性”來推動實際工作,把它作為城鎮化起步階段的重要邏輯前提。過去大家習慣將三個理性的思維模式,站在獨立的角度去看,現在它們不應再是獨立的維度,要在實踐中尋找它們的交叉地帶,就是一種實用主義的理性。
這種“合作理性”其實是要貫穿新型城鎮化始末的,從規劃角度看,至少可以從以下幾點去理解和完善。
第一,要重新理性對待項目的產生機制。去年多次PX項目事件反映出政府一方主導謀劃項目已經越來越難服眾。前年我們在北京600多平方公里的城鄉結合部地區也做了大范圍調研,結果由基層上報的項目與北京市市級謀劃項目差別巨大,發改系統那套基于計劃體制的項目庫生成機制,已經到了不得不改的時候。
第二,要建立規劃的約束性。規劃界也確實做出了很多探索,比如北大俞孔堅提的“反規劃”理念,比如深圳規土委實行的生態控制線管理,都對限制開發區域進行了強制性的約束。
第三,要給規劃指標一定的彈性空間。彈性本身也是給社會主體一定的議價空間,指標的確定要以功能定位的實現和價值規律為前提。
第四,要建立一種合作機制。當然,不是簡單的市場機制,因為城鎮化就有很多事務是市場失效的,合作機制至少包括了規劃、設計、拆遷、實施以及公司組建等方案的參與、產生和管理,是一種集體行動的邏輯。
1989年,克拉倫斯?斯東(stone,1989)創立政體理論,認為非正式制度安排是促進公共和私人機構共同完成合作和完成政府決定,政府管制不是完全控制,而是起到推動和促進合作的作用。如果把城市規劃也理解為一種非正式制度安排,在一個城市開發過程中它起了十分關鍵的作用。通過合作理性的建立,打破主導的邏輯,打破市場和政府兩個主體的玩法,加入代表大多數人利益的社會組織,三方的理性博弈與合作,將共同推動新型城鎮化的實現。
編輯:lj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