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突發地陷塌樓調查:還有多少地表會成"黑洞"
地陷追問:地質條件是否合適?選線是否合理?
此次廣州地陷并不是新鮮事。
去年8月14日,哈爾濱市一處路面發生塌陷,造成4人墜坑,其中2人死亡。北京、上海、合肥、南寧、長沙、廣州等地都接連出現過地面塌陷事件。密集發生的“地陷”使地面之下埋藏的城市安全隱患浮出地面。
眾多專家強烈呼吁,城市建設不能光顧“面子”,更要注重“里子”。
據策劃參與廣州珠江新城地下工程規劃建設的規劃建設專家彭高峰介紹,地下建設的安全問題始終是設計者不得不優先考慮的問題。地下空間一旦開發利用,地層結構不可能恢復原狀,一旦陷入混亂將導致巨大的安全隱患和經濟損失。相比地面建筑,地下空間災情更重,受災面大、升溫快且溫度高,因而應引起高度重視。
記者在網上找到一份《廣州市2012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該方案特別提醒,特別要防范地鐵、高速公路、城市更新等重大工程施工抽排地下水引發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地質災害。但在地面塌陷、地面沉降重點預防區,荔灣區只列出大坦沙,未將康王南路列入。
華南理工大學建筑與城市設計研究所副所長周劍云說,如果此次廣州地陷確實為修建地鐵導致的地陷,從選線到設計再到施工的各個環節,都有可能出問題導致事故,如選線是否摸清了經過地的地質條件?設計方案是否合理?施工是否出現差錯?對施工是否有嚴格的現場監督?這些都需要詳細可信的專業資料才能做出判斷。廣州的地質條件非常差,以前一直說不適合修建地鐵,只是最近因為工程技術的進步才敢開工。
誰該為“城市傷疤”負責?
近年來,隨著城市化進程提速和都市人口膨脹,地下空間開發已成為城市發展的必然要求。
以地鐵建設為例,數據顯示,1995年至2008年間,我國建有軌道交通的城市從2個增加到10個,運營里程達到835.5公里。截至2011年,又有22個城市獲準建設地鐵工程,規劃總投資達8000多億元。
然而,超速過度開發導致地陷、水浸等多種安全事故頻現。中國社科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所城市規劃研究室主任李紅玉則表示,我國大多數城市過去的城市規劃都主要集中于地上規劃,而忽視地下規劃。
要做到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管理安全科學,還應破除多頭管理等痼疾。據了解,在我國,地下空間分屬國土資源、城市規劃、建設、電信、電力、公用、民防、公安消防、抗震、水利防洪、綠化、環保、水電、國防、文物保護等十多個職能部門,沒有統一機構進行協調、開發、規劃,加上相關領域立法存在缺失,地下空間開發缺乏統一管理。另外,由于對地下建設的不重視,地下開發還暗藏著不當施工造成的重重安全隱患。這些問題都亟待引起各地的高度重視,防范地陷等安全事故再次發生。
編輯:lj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