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規(guī)定公園建筑面積禁超總用地5%
2011-09-02 08:05:00 作者:陳翔 來源:廣州日報 瀏覽次數(shù):
公園的游覽、休憩、服務性、經(jīng)營性等建筑面積不得超過總用地面積的5%,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日常巡查制度。
昨天提交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的《廣州市綠化條例(草案二次審議稿)》新增多個條款對綠地建設進行限定,并對違反規(guī)定的罰款額度進行大量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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