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特點定位 昆明各公園有望分類管理
“歷史名園擬禁大型游樂設施”追蹤
昆明有望出臺首部公園管理條例歷史名園擬禁大型游樂設施
昨日,本報登載的《昆明公園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條例》)引起廣大市民的關注,一些市民紛紛致電本報,發(fā)表自己的看法,并提出觀點與建議,希望昆明的公園發(fā)展得更好。
最受市民關注的是大觀公園里的大型游樂場設施會不會拆除,因為按照《條例》里“歷史名園里將禁止大型游樂設施”的規(guī)定,如果大觀公園是歷史名園,那么里面的游樂設施將會被拆除。對此,昆明市園林綠化管理局風景園林處處長李青說,目前,《條例》還是草案,處在征求意見及提建議階段,需要完善。再則,就算《條例》出臺,各公園都還要根據(jù)自身的特點進行定位,也就是說,大觀公園到底是歷史名園還是風景名勝區(qū),其他公園是社區(qū)公園還是街頭游園,這些都還有待定位和分類。此外,大觀公園里的游樂設施目前并不影響公園的定位與發(fā)展,相反成了市民休閑的一個好去處,因此,在一定時期之內(nèi),這些大型游樂設施肯定會得到保留,市民不必擔心被拆除。
“公園噪音如何管理?游客公園內(nèi)攀枝摘花、鏟腐殖土,順手牽羊帶走盆花、隨意帶寵物入園等問題,公園是否有小的處罰權(quán)和嚴格的管理權(quán)?”對此,李青說:“由于公園一直沒有處罰權(quán),出現(xiàn)這些只有說服教育,因此對公園的管理產(chǎn)生了一定的難度。我們也希望通過《條例》讓有關部門能委托移交一定的處罰權(quán)給公園,以保證對破壞公園財產(chǎn)及景觀的行為有權(quán)制止,并要求賠償或者補償,讓公園在管理上更有力度?!?/P>
李青說:“現(xiàn)在《條例》還在征求意見階段,對于市民提出的好的建議,我們都會列在里面。一句話,公園是市民休息出游的地方,需要眾人共同愛護。為了更好地保護昆明的公園,為游客提供一個更休閑、舒適的游樂空間,希望有關專家和廣大市民積極為《條例》建言獻策,把昆明的公園建設好。”
記者左學佳實習生袁明鋒(春城晚報)
編輯:joj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