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園林城市園林縣城申報與評審辦法
湖南省建設廳關于印發(fā)《湖南省園林城市園林縣城申報與評審辦法》的通知
(湘建城〔2007〕7號)
各市州、縣建設局、城管局、公用事業(yè)局、園林局(處):
為進一步規(guī)范園林城市和園林縣城的申報與評審工作,根據(jù)建設部新頒布的《國家園林城市申報與評審辦法》(建城〔2005〕43號)和《國家園林縣城評選辦法》(建城函〔2006〕4號),結(jié)合經(jīng)省政府批準已印發(fā)的《湖南省園林城市標準》《湖南省園林縣城標準》,制訂了《湖南省園林城市園林縣城申報與評審辦法》?,F(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湖南省建設廳?
二OO七年一月九日
湖南省園林城市園林縣城申報與評審辦法
為進一步規(guī)范園林城市和園林縣城的申報與評審工作,推動園林城市和園林縣城創(chuàng)建活動的深入開展,促進我省城市園林綠化發(fā)展,保護和改善城市生態(tài)環(huán)境,確保經(jīng)濟、社會持續(xù)發(fā)展。根據(jù)建設部新頒布的《國家園林城市申報與評審辦法》(建城〔2005〕43)號和《國家園林縣城評選辦法》(建城函〔2006〕4號),結(jié)合我省實際,制訂了《湖南省園林城市園林縣城申報與評審辦法》。
一、組織領導
省建設廳在省政府的領導下主管全省園林城市和園林縣城的創(chuàng)建工作,各市、州園林、建設、城管、公用事業(yè)主管部門,按照當?shù)卣畬Τ鞘袌@林綠化的職能分工,主管本區(qū)域范圍內(nèi)的園林城市和園林縣城的創(chuàng)建工作。
二、申報范圍
“湖南省園林城市”和“湖南省園林縣城”實行申報制。
全省設市城市、縣城(縣政府所在鎮(zhèn))均可申報“湖南省園林城市”或“湖南省園林縣城”。
省轄市中,地域上處于互為獨立的城區(qū)可以申報湖南省園林城區(qū),但已經(jīng)命名“湖南省園林城市”稱號的城市不再申報“湖南省園林城區(qū)”,正在申報“湖南省園林城市”的,不同時申報“湖南省園林城區(qū) ”。
三、申報條件
?。ㄒ唬┮阎贫▌?chuàng)建園林城市園林縣城計劃或方案,開展創(chuàng)建活動,并實施2年(含2年)以上。
?。ǘφ铡逗鲜@林城市標準》《湖南省園林縣城標準》,組織自檢達到湖南省園林城市或園林縣城標準。
?。ㄈ┙?年內(nèi)未發(fā)生重大破壞園林綠化成果的事件。
四、申報時間
“湖南省園林城市”和“湖南省園林縣城”的評審每兩年開展一次,省建設廳受理申報時間為該評審年的六月底前。
五、申報程序
?。ㄒ唬┦≥犑猩陥蟆昂鲜@林城市”,由申報城市向省人民政府書面報告提出申請,并抄報省建設廳。同時,申報市人民政府組織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自檢,并向省建設廳提出自檢評定意見。
(二)縣級市申報“湖南省園林城市”、縣城申報“湖南省園林縣城”,由申報城市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向所在市、州人民政府提出書面報告,并抄送市、州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市、州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對申報城市和縣城進行申報資格評定,具備申報資格后由市、州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書面報告提出申請,同時附市、州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資格評定意見一并抄報省建設廳。
(三)申報“湖南省園林城區(qū)”的,報經(jīng)本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省人民政府書面報告提出申請,抄報省建設廳。并同時抄送所在市、州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由市、州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對申報城區(qū)進行資格評定,并根據(jù)評定結(jié)果向省建設廳提出初評意見。
六、申報材料(附電子文本一套)
?。ㄒ唬┦?、州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的報告及初審意見。
?。ǘ┥陥蟪鞘?、縣城人民政府的申請報告。
?。ㄈ┥陥蟪鞘小⒖h城需提供的有關材料:
1、關于創(chuàng)建園林城市、園林縣城的技術報告(文本和多媒體音像);
2、城市、縣城概況、基礎設施情況以及環(huán)境狀況等有關情況的說明;
3、城市、縣城綠地系統(tǒng)規(guī)劃文本、批準文件及實施情況,城市綠線制度建立和實施情況的說明;
4、按照《湖南省園林城市標準》《湖南省園林縣城標準》逐項說明材料;
5、城市、縣城園林綠化機構(gòu)設置、職能到位與行業(yè)管理情況說明;
6、城市、縣城園林綠化新近遙感或航測結(jié)果材料;
7、創(chuàng)建工作影像資料、城市園林綠化現(xiàn)狀圖、城市建成區(qū)現(xiàn)狀圖等。
七、評審程序
(一)省建設廳統(tǒng)一組織對申報城市、縣城進行遙感測試。
?。ǘ┙?jīng)過遙感測試合格的城市、縣城,省建設廳將組織專家組按照《湖南省園林城市標準》、《湖南省園林縣城標準》進行實地考核,并由專家組提出書面考核評估意見。
(三)省建設廳組成評審委員會,觀看申報城市、縣城創(chuàng)建省級園林城市、縣城的技術報告音像資料,并聽取專家組考核評估意見,對申報城市、縣城進行綜合評審,提出評審意見。
(四)對通過綜合評審的城市、縣城公示10天。
?。ㄎ澹┕窘Y(jié)束后,省建設廳對申報城市進行審定,并將結(jié)果報請省人民政府批準命名,表彰授牌。
八、復查管理
對“湖南省園林城市”(城區(qū))、“湖南省園林縣城”實行動態(tài)管理、定期復查制。每三年復查一次,復查合格的,保留“湖南省園林城市”(城區(qū))、“湖南省園林縣城”稱號;對復查不合格的,給予警告,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報省人民政府撤銷“湖南省園林城市”(城區(qū))、“湖南省園林縣城”稱號。
發(fā)布部門:湖南省其他機構(gòu) 發(fā)布日期:2007年01月09日 實施日期:2007年01月09日 (地方法規(guī))
編輯:joj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