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園藝場里偷植物 案發(fā)均成階下囚
2009-05-19 16:39:16 作者:林勁標(biāo) 柳凌 鄭綺靜 來源:人民法院報 瀏覽次數(shù):
近日,廣東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對一起專門結(jié)伙盜竊名貴植物的刑事案件進(jìn)行一審宣判,依法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陳正能、陳永付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quán)利三年,并處罰金2萬元;判處楊勝龍有期徒刑八年,并處罰金1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2008年8月7日,被告人陳正能、陳永付、楊勝龍伙同“魯濤濤”、楊軍剛、楊富昌等人(均另案處理)經(jīng)商議后,竄至被害人馮某經(jīng)營的聯(lián)豐花木園藝場。由陳正能組織,“魯濤濤”雇請的貨車等候,其他人員使用攜帶的扁鑿等工具盜挖該園價值1.2萬元的單季桂花樹1棵和價值共3萬元的四季桂花樹2棵。事后,上述被告人將上述單季桂花樹運往深圳市龍崗區(qū)以8000元價格銷贓給陳某,并將另2棵四季桂花樹遺棄案發(fā)現(xiàn)場。
同月13日,三被告人又伙同“魯濤濤”、楊軍剛、楊軍紅(另案處理)竄至被害人謝某所有的花木場以同樣手法盜走價值12萬元的日本羅松樹1棵,并連夜雇請貨車運往深圳市龍崗區(qū)某花木場藏匿。隨后,被告人陳永付、楊勝龍被巡邏至該處的治安員當(dāng)場抓獲。次日凌晨,被告人陳正能也被公安機關(guān)抓獲歸案。
(來源:人民法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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