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5萬棵樹苗被強行砍斷 損失達10萬元
“我租農場的地種植的5萬多棵楊樹苗,被人一天之內全部毀壞,損失10多萬元?!弊蛉丈衔?,民權縣城關鎮(zhèn)居民宋賢亮給記者打來熱線說。
當日上午,在民權縣農業(yè)局農場宋賢亮租賃的面積14畝的田地上,記者看到大部分樹苗被從根處損壞,有的被砍斷。
宋賢亮說,7年前,他和民權縣農業(yè)局農場場長達成口頭協(xié)議,承包了農場16畝土地,約定每年租金2400元,當時雙方沒有說合同什么時候終止。這期間,他每年8月份都會正常交納租金,一直沒有中斷,會計每年都會給他開具一張沒有公章的“白條”。然而去年,他再去向農場交租金時,對方一直沒要,并要求他盡快處理楊樹苗。由于季節(jié)不到,他沒有處理。
“今年3月6日上午,我父親接到農場張副場長電話,說這塊地已經轉租給了另外一名姓肖的村民,現(xiàn)在他正帶著人在砍我們的樹。我趕到現(xiàn)場一看,發(fā)現(xiàn)20多名村民正在刨樹,我連忙阻止,但對方說已經和農場簽了合同,根本不聽阻攔?!彼钨t亮說。針對此事,農場場長朱紅旗說,這塊土地原來確實租給宋賢亮了,但由于他交納土地承包款一直不積極,而農場又欠肖姓村民一部分錢,所以在2007年通知過宋賢亮后,將這塊地轉租給了肖姓村民,對砍樹一事,朱紅旗說他并不知道。
針對此事,商丘市森林公安分局政委李付廷說,既然土地所有方與宋某達成了口頭協(xié)議,就不應該在不通知他的情況下再轉包他人。肖某刨樹的行為屬于毀壞公共財物,應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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