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人文科技綠色三個北京建設
立法是保障奧運會、殘奧會成功舉辦,促進首都科學發(fā)展十分重要的方法和途徑。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杜德印指出,奧運籌辦7年間,市人大常委會圍繞首都經濟社會發(fā)展大局,以綠色、科技、人文三大奧運理念為指導,制定了18項與奧運有關的法規(guī),出臺了1項授權政府奧運會期間可采取特殊行政管理措施的決議,促進政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為奧運會、殘奧會創(chuàng)造了良好的法制環(huán)境,也為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綠色北京建設提供了堅實的法制保障。
七年奧運籌辦,使綠色、科技、人文三大奧運理念深植于北京經濟社會發(fā)展的方方面面,為奧運提供法制保障的18項法規(guī)亦不例外
一個夏日的午后,市人大常委會收到了一封信。信封上赫然印著的國際奧委會標記,讓人感到有些意外。
細讀后大家才知道,這是國際奧委會法律部主任霍華德發(fā)來的一封感謝信,感謝市人大常委會為奧運會作出的貢獻。
是什么樣的“貢獻”讓國際奧委會如此贊揚市人大常委會的工作呢?這一切還得從7年來市人大常委會出臺的一系列法規(guī)說起。
2004年4月1日,市人大常委會高票表決通過了《北京市無障礙設施建設和管理條例》,首次明確規(guī)定鋪設盲道要保持連續(xù),盲道上不得有電線桿、樹木等障礙物,并與周邊的公共交通??空尽⑦^街天橋、地下通道、公共建筑的無障礙設施相連接;無障礙設施要顏色鮮明,便于使用,公共場所設置服務臺、電話的,要同時設置低位設施等一系列無障礙設施建設要求。對于侵占、挪用或停止無障礙設施使用,損毀城市道路范圍內無障礙設施的,法規(guī)也都制定了嚴厲罰則。
只有找到問題,才能解決問題。
作為全國首部關于無障礙設施建設和管理的地方性法規(guī),法規(guī)在起草過程中并無太多成熟的法條可借鑒,但經過翔實的調研論證,出臺后的29項條款一針見血地指出了當時無障礙設施建設和管理中的問題和難點。
市人大常委會法制辦公室主任張引說,當時的想法就是要以舉辦奧運會、殘奧會為契機,通過立法促進解決北京無障礙設施建設存在的問題,使其在法制化的道路上一路走下去。
4年間,北京市無障礙坡道、盲道以及公共建筑、居住區(qū)等無障礙設施重點改造項目多達6000多項,政府投入資金達6億元。改造后,全市盲道達到了880條,總長1541.3公里,坡化路口23641個,無障礙地下通道和過街天橋增至39座。
無障礙已慢慢成為了北京又一張靚麗的城市名片。
對于這些變化,家住北京市海淀區(qū)的馬虹看在眼里,喜在心里。奧運會期間,在父母的一再勸說下,馬虹試著自己出了趟門。剛出家門,她就驚奇地發(fā)現(xiàn),門口樓梯旁多了一個坡道,自己再不用讓人抬著下樓,她一個人搖著輪椅就能出門。同樣在小區(qū)門口的超市、附近的地鐵站和公交車站也都進行了無障礙改造,借助一個個設計人性化的坡道、電梯,她乘上低底盤公交車去奧運場館看了比賽,甚至還和朋友一起游覽了故宮、登上了長城。
和馬虹一樣,殘奧會期間來北京的各國殘疾運動員與游客,從下飛機的那一刻起,就覺著自己和身邊的健全人沒有什么兩樣。國際殘奧委會主席克雷文更是多次表示,無論是比賽還是生活,他和所有運動員都找到了家的感覺。
讓殘疾人與健全人一樣享受北京經濟社會發(fā)展的成果,是無障礙設施建設的目標,也是《北京市無障礙設施建設和管理條例》的追求。通過立法,北京不僅規(guī)范促進了無障礙設施建設,推動了北京城市文明進步,更在制度層面上闡述了北京對人文奧運的深刻理解,表明了北京建設人文城市的堅定信心。
籌辦七年間,市人大常委會共制定出臺了18項法規(guī),細細翻看法規(guī)起草、審議的記錄,不難發(fā)現(xiàn)每一個法規(guī)都有著自己的奧運故事。
《北京市突發(fā)事件應對法實施辦法》,為依法推進本市應急管理工作奠定了法制保障,對奧運會安全順利舉辦發(fā)揮了重要作用;《北京市市容環(huán)境衛(wèi)生條例》消滅了馬路兩邊雜亂設立的棚、亭、閣,不僅保證了奧運會期間北京的市容環(huán)境,還把整潔、通暢的道路特別是人行道還給了廣大市民;《北京市全民健身條例》要求企事業(yè)單位在工間組織職工開展健身活動,使奧運會促進人身心健康發(fā)展的理念進一步得到落實;《北京市志愿者促進條例》更是明確了志愿者享有知情權的6項權利,在保護志愿者合法權益的同時,推動建立了志愿者權益保障體系,為170萬奧運志愿者服務奧運提供了法制保障。
按照舉辦奧運會的實際需要,把城市建設管理等相關事務納入法制化、規(guī)范化軌道,促進政府轉變職能,提高公民守法意識,為奧運會、殘奧會成功舉辦創(chuàng)造了高效優(yōu)質的法制環(huán)境……
這就是市人大常委會為奧運籌辦所作的立法貢獻,就如霍華德在感謝信中寫的,這些折射奧運三大理念的18項法規(guī),兌現(xiàn)了中國對世界許下的奧運承諾,保障了奧運會的順利舉辦,“我們表示由衷感謝”。
18項奧運法規(guī)
-2002年
1、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辦法
2、北京市招標投標條例
3、北京市公園條例
-2004年
4、北京市無障礙設施建設和管理條例
5、北京市旅游管理條例(修訂)
6、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辦法
7、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辦法
-2005年
8、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
9、北京市大型社會活動安全管理條例
10、北京市城市基礎設施特許經營條例
11、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辦法
12、北京市全民健身條例
-2006年
13、北京市市容環(huán)境衛(wèi)生條例(修訂)
14、北京市精神衛(wèi)生條例
-2007年
15、北京市志愿服務促進條例
16、北京市信息化促進條例
17、北京市食品安全條例
-2008年
18、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fā)事件應對法》辦法
2
以決議促進政府奧運期間依法行政,號召社會各界為順利籌備和成功舉辦奧運會營造良好法制環(huán)境作出積極貢獻
自從今年7月20日北京實行單雙號停駛政策以來,家住西城區(qū)廠橋的張銘就拿出了讀書時騎的自行車,開始騎車去中關村上班。
如今,一天騎車,一天開車,已成為張銘的習慣,用他自己的話說,這隔天騎車就如同按時去健身房健身,在強身健體的同時也為城市環(huán)境作出了貢獻。
和張銘一樣,奧運機動車單雙號停駛期間,全市近150萬輛機動車車主按單雙號規(guī)定駕車出行。整整62天,全市高峰期間車流量減少了一半,空氣質量也是明顯好轉。
作為一個特大型城市,北京為何能在奧運期間,如此順利地完成包括私家車在內的上百萬輛機動車自覺停駛呢?
無疑,這取決于黨委、政府的精心組織和部署,離不開廣大市民法制意識的提高,也得益于市人大常委會一個未雨綢繆的決議。
“實行包括市民私家車在內的車輛單雙號停駛,在當今強調依法行政的法治社會,已不再是政府一拍腦門就能決定的事了?!庇嘘P法律專家認為,任何行政決策、措施都應于法有據。
其實,早在一年前,市人大常委會就想到了這一點。
2007年7月27日,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為順利籌備和成功舉辦奧運會進一步加強法治環(huán)境建設的決議》,正式授權政府在奧運期間可以采取包括交通限行管制等在內的特殊行政管理措施。
“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奧運期間對市政府作出適時授權,主要是因為奧運法制保障問題覆蓋面廣,以免屆時在個別問題的處理上出現(xiàn)違法的情況?!笔姓ㄖ妻k主任周繼東說,為此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會提交了《關于為順利籌備和成功舉辦奧運會完善法制保障工作情況的報告》,正式提出了授權建議。
不過,針對市政府法制辦提出的授權建議,市人大常委會最初的思路只是作出一個授權決定。
張引回憶說,當時醞釀作出的授權決定,其主要內容是授權市政府可以根據奧運會籌辦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就補充地方性法規(guī)的個別條款或者出臺臨時性行政管理措施,制定規(guī)章或者發(fā)布決定,“但在征求各方意見后,覺得出臺這個決定有些欠缺”。
事實上,為奧運會創(chuàng)造良好環(huán)境,是一個涵義廣泛的系統(tǒng)概念,既包括人大立法,也包括“一府兩院”執(zhí)法、公民守法等問題,涉及社會方方面面。
為此,市人大常委會著眼于法制建設的全局,作出了一個體現(xiàn)國家權力機關權威的決議,而不是針對某單個事項的決定。
細看這個決議,從市人大常委會、本市各級人民政府,到本市各機關、企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全體市民,決議所調動的主體已不局限于此前決定中的政府部門。
不難發(fā)現(xiàn),這份市人大常委會的千字文件,背后折射出的是市人大常委會在奧運籌辦中充分發(fā)揮自身作用,通過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以人大合法授權,避免政府奧運期間采取特殊行政管理措施時出現(xiàn)違法困境,并通過發(fā)揮人大密切聯(lián)系人民群眾的特點,充分調動社會各界為順利籌備和成功舉辦奧運會、殘奧會作出積極貢獻的初衷。
奧運期間,市政府共發(fā)布了包括實行單雙號限行、殘奧會導盲犬使用和管理、空氣質量保障在內的29項行政管理措施。如今,這些決議催生的奧運城市公共管理經驗,不但在奧運期間得到了廣大市民的認可和支持,不少更作為奧運寶貴的遺產被繼承了下來,為奧運后首都城市安全、高效運行提供著制度保障。
3
18項奧運法規(guī)以及決議并不僅為奧運服務,其中閃耀的法治精神,也為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綠色北京建設提供著不竭動力
百年夢想,七年拼搏。
奧運會、殘奧會作為一個全球性的高水平體育競賽,是一個極為復雜的系統(tǒng)工程,涉及國際、國內眾多主體,其籌辦之難可想而知。
中國法學會《北京新奧運與法制環(huán)境研究》課題組組長劉隆亨教授就曾經在多個場合表示,只有通過立法,才能在按照國際慣例,明確規(guī)定各主體的權利和義務,處理好各種復雜矛盾和問題,在法律的框架下,集中各方智慧把2008年北京奧運會辦好。
事實也證明,奧運籌辦7年間,市人大常委會圍繞首都經濟社會發(fā)展大局,制定了18項與奧運有關的法規(guī),出臺了1項授權政府奧運期間可采取特殊行政管理措施的決議。
這些汲取“綠色、科技、人文”三大奧運理念精髓的法規(guī)和決議,不但為奧運會、殘奧會提供了堅實法制保障,也為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綠色北京建設貢獻了不少精神財富。
奧運會水球比賽時,運動員在拋球、傳球的過程中經常會將水球扔到比賽線之外,這時就需要有工作人員跳入水中把球送回賽場。張小凡就是這樣一名志愿者,奧運會水球比賽期間,他一次次下水撿球,不辭辛勞。
奧運期間,8.4萬名奧運會賽會志愿者和4.5萬殘奧會賽會志愿者帶著奧運五環(huán)顏色的“微笑圈”為各國運動員提供最熱誠的服務。可是,志愿服務有時也存在一定風險,就如張小凡一次次跳入水中為比賽撿球,一旦發(fā)生事故,誰來維護志愿者的權益?
去年年底,市人大常委會制定出臺了《北京市志愿服務促進條例》,法規(guī)明確要求接受志愿服務的組織或者個人,應當尊重志愿者的人格尊嚴,就志愿服務項目對健康及安全構成的風險,以及防范這些風險的措施作出必要的告知和說明;有條件和能力的,應當為志愿者提供從事志愿服務活動所需的專業(yè)培訓和崗位培訓、必要的物質保障及安全、衛(wèi)生條件。
在人大立法的規(guī)范促進下,北京奧組委為2008年奧運會和殘奧會的所有大家庭成員和11.9萬名奧運賽時志愿者投保了死亡傷殘保險和醫(yī)療保險,為奧運大家庭成員及志愿者提供人身及醫(yī)療費用保障和緊急救援、醫(yī)療遣返服務,解除了大家的后顧之憂,也為今后志愿者醫(yī)療保障定下了規(guī)范。
同樣,去年3月1日開始實施的《北京市精神衛(wèi)生條例》,改變了以往對待精神病患者一刀切的弊病,以法明確了智障人士和病情較輕的精神病患者可以在社區(qū)康復的權利;通過的《北京市招標投標條例》,確定了關系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yè)等項目實行招投標制度;通過的《北京市基礎設施特許經營條例》,明確了基礎設施的特許經營項目范圍、特許經營方式、特許協(xié)議的主要內容及特許協(xié)議各方權利義務等,使基礎設施建設納入了法制的軌道。
以人為本,實事求是,統(tǒng)籌協(xié)調各方利益,依法保障公民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這些滲透在18項法規(guī)字里行間的立法精神,正通過人大立法積極融入于促進首都科學發(fā)展的各項長效機制中,為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綠色北京建設作出了長遠而積極的貢獻。
編輯:jojo